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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财政转移支付重点用于改善民生

■据新华社北京7月31日电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获悉,出席和列席于6月下旬在京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人员建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总结转移支付制度实施以来的经验,针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在财政转移支付情况调研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整改,并就整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

  6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规范财政转移支付情况的报告。

  出席和列席此次常委会会议的人员普遍认为,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实施十多年来,对于增强中央宏观调控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在加强和改进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工作、完善转移支付体系等方面做了大量努力,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缓解中西部地区的财政困难、均衡地区间财力差异、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

  同时,出席和列席人员对规范财政转移支付情况报告提出四个方面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财政转移支付要重点用于改善民生。平衡地区间财力差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首要目标,但目前这个目标还远没有实现。欠发达地区财力不足问题突出,民生领域投入有待加强。建议财政转移支付要进一步向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西部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提高中西部地区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专项转移支付要进一步向教育、医疗、社保和“三农”等民生领域倾斜,增加投入;研究制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指标体系,以便于对财政转移支付的成效进行量化评价,推动财政转移支付工作的改进。

  ——优化转移支付结构。

  ——加快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

  ——加强对财政转移支付的管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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